离婚律师

南京的离婚律师,恋爱期间男方以女方名义购买的房产,分手后女方应返还 承办律师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基本案情] 男方在外地工作,经过别人介绍一个南京本地的女朋友,双方商议买房结婚 由于男

南京的离婚律师 恋爱期间男方以女方名义购买的房产,分手后女方应返还 承办律师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基本案情] 男方在外地工作,经过别人介绍一个南京本地的女朋友,双方商议买房结婚.由于男方在外地工作,在南京没有缴纳社保,根据当时南京的限购政策,男方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屋,于是男方出钱以女方的名义购买房屋,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首付款和贷款都由男方承担,后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手,男方要求女方返还房屋,并承诺补偿女方20万,女方不同意,主张房子归她,只给男方30万元.男方无法接受,找到同是婚姻家庭师的南京律师进行咨询.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对本案的分析意见及工作方法] 律师认为:男方将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是为了和女方结婚,婚后共同生活,男方和女方分手后,女方没有继续占有该房屋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依法应该予以返还,因此男方要求女方返还房屋的诉求是可以获得的法院支持的. 虽然该案件的法律关系简单,但是由于当事人当时没有保存相应的证据材料,律师要帮助当

南京离婚律师:025-85552110

南京离婚律师离婚,诉讼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在一方起诉离婚时,经常会有另外一方不出庭的现象,这样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困扰 那么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在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怎么处理?缺席离

协议离婚程序注意事项须...

协议离婚程序注意事项须知 本文介绍协议离婚程序的注意事项,协议离婚需要注意什么?如何选择离婚程序,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二种途径: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协议办理

南京的离婚律师

南京的离婚律师,恋爱期间男方以女方名义购买的房产,分手后女方应返还 承办律师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基本案情] 男方在外地工作,经过别人介绍一个南京本地的女朋友,双方商议买房结婚 由于男

南京白下区离婚律师咨询

南京白下区离婚律师咨询,随后在执行过程中,经法院调查,赵某有一辆越野车,法院随即启动财产查控措施,将该车辆进行扣押,被执行人辩称该车辆系其妻婚前分期付款购买属其妻婚前个人财产法院

诉讼离婚

南京婚姻律师事务所律师谈婚

南京婚姻律师事务所律师谈婚姻无效的情形?《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后尚

南京建邺区离婚法律咨询

南京建邺区离婚法律咨询,拆迁安置房主要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房屋拆迁政策由拆迁人以产权置换或房屋补偿的方式为被拆迁人原地回迁或易地安置的房屋 (不包括拆迁时被拆迁人选择了

各协议离婚有哪些特殊规定?

各协议离婚有哪些特殊规定?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如何协议离婚:不能协议离婚。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一方必须持有中国户籍,且在中国连续居住满一

离婚了债务怎么办

离婚了债务怎么办?结婚是人生大事,离婚更是人生重要的事,做为一个家庭的解体,由此而带来的经济上的问题显然是无法回避的,人们在争着对于现有的财产进行分割而绞尽脑汁的同时,不要忽视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离婚案件中缺席审判情形 一般情况下,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的,法院有时会进行缺席审判 那么缺席判决在离婚案件中还有被告经传票传唤,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应对离婚诉讼的技巧策略

应对离婚诉讼的技巧策略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准备工作 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其一,诉讼证据的准备; 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 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第一次诉讼,因此,没

协议离婚

南京家庭婚姻律师:025-85552110

哪些情况下不适用协议离婚?

哪些情况下不适用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解除夫妻关系的一种形式,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解除夫妻关系以及其他财产、子女问题达成合意,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认可即可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也称之为两愿离婚,在法理上,将协议离婚称为登记离婚,是指必须由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对双方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登记。我国现行《婚姻法》将其表述为双方自愿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目前我国的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范,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属于行政登记管理程序。 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不适于采用协议离婚的情况,有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当事人双方的婚姻不属于合法有效的婚姻,例如属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事实婚姻以及其他同居关系等; (2)离婚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不在中国登记结婚的涉外婚姻; (4)离婚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的; (5)离婚是

更多

子女抚养

南京离婚财产律师

南京离婚财产律师

南京离婚财产律师?离婚后财产应该如何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采用平均主义,即一人一

南京离婚财产律师

南京诉讼离婚怎么办理?

南京诉讼离婚怎么办理?

南京诉讼离婚如何办理?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

南京诉讼离婚怎么办理?

对有瑕疵的协议离婚的论述

对有瑕疵的协议离婚的论述

案情】陈某与张某于2006年5月1日登记结婚。2006年11月,陈某患抑郁症, 2008年12月22日,

对有瑕疵的协议离婚的论述

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

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协议离婚可以反悔吗?[问]:我与前妻是协议离婚的,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当时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

南京律师-离婚协议性质如何认定

南京律师-离婚协议性质如何

离婚协议的性质应为涉及人身关系的单一合同范畴,虽然离婚登记性质被定性为行政确认,协议

南京律师-离婚协议性质如何

南京律师-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

南京律师-办理协议离婚的手

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夫妻对离婚问题达成共识的,双方应该亲自去民政部门申请离婚,办理离婚

南京律师-办理协议离婚的手

关于协议离婚程序的法律规定?

关于协议离婚程序的法律规

关于协议离婚程序的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程序具体为: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

关于协议离婚程序的法律规

财产分割

怎样办协议离婚?

2017-08-31

协议离婚的办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是否明确、具体。离婚协议书是指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分配与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约定。

协议离婚的益处和注

2017-08-31

协议离婚的益处和注意事项?一、协议离婚的益处具体来讲,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好处是: (一)时间短。

适合办协议离婚的条

2017-08-31

一、检查你和他是否是合法登记的夫妻。你一定很诧异,觉得夫妻关系确认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可以有结婚证为凭据,这也需要检查吗?但实践中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有以下二种情况,你的合

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

2017-08-31

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况有哪些?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不适于采用协议离婚的情况,有以下几种情况:(1)离婚当事人双方的婚姻不属于合法有效的婚姻,例如属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

损害赔偿

经典案例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电话:025-85552110

南京离婚律师离婚,诉讼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在一方起诉离婚时,经常会有另外一方不出庭的现象,这样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困扰.那么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在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怎么处理?缺席离

离婚律师在处理离婚案件时需要保护客户的隐私和权益,以下是离婚律师保护客户隐私和权益的主要措施:保密客户信息:离婚律师需要保密客户的个人信息、家庭状况、财产状况等敏感信息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
南京协议离婚经登记后,协议离婚经登记后,一方或双方反悔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男女登记

联系我们

南京离婚法律咨询中心电话:025-85552110,提供资深、专业婚姻律师,擅长追查隐匿银行存款和房产,为您解决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纠纷、涉外婚姻等离婚法律问题,知名离婚律师,十年专注离婚纠纷案件,诉讼经验丰富,收费合理,胜利率高

地址

上元大街327号
邮箱:554018958@qq.com
手机:18061687132
电话: 025-85552110


友情链接